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深化人工智能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动数字设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鲁建设函〔2025〕1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青建发〔2020〕56号),提升我市住建领域BIM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应用成果交流,决定组织征集我市住建领域BIM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1月1日后开工的新建工程项目。包括大型公共建筑、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
(二)申报案例在勘察设计、施工或运营阶段,多阶段采用BIM技术,能充分体现BIM技术特点和优势,实施效果好,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强推广价值。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填写《青岛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12室(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的应用效果、案例创新点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审核遴选,符合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适时组织推广宣传。
三、其他要求
(一)案例的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及BIM咨询服务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BIM应用范围和目标,具备适用于BIM应用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BIM应用示范内容应能落地实施并具有较高推广价值、预期效益显著。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形式: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存入单独U盘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包括:《申报书》加盖公章后的扫描文件(PDF格式)、申报书对应的证明材料及BIM模型。
附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联系人:赵炳伟,陈凯;联系方式:8578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