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和租赁当事人: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行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降低住房租赁当事人交易风险,现将市、区(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的2024年三季度投诉量较为集中的20家高风险房地产中介企业进行通报,其中:经营异常企业3家,未备案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14家,已备案但投诉较多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3家(附后)。
请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与租赁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健全租赁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并承担首要调处责任。
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8月2日我局已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在此,我局提醒广大租房市民朋友:在租赁房屋前,应先登录“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https://zfzl.qingdao.gov.cn/),查验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在系统中备案公布,并同时查看企业信用、风险提示等信息,避免遭遇高风险“不良机构”;通过经营异常企业、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等高风险房地产中介企业进行房屋交易存在巨大风险,千万不要与其发生房地产经纪或住房租赁关联业务,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2024年三季度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投诉情况表.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