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在线培训板块的通知

2026-09-19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规范化服务水平,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2016年修正)关于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的有关规定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在线培训板块(以下简称培训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现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培训系统面向全市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及经纪辅助人员免费开放使用。上述人员可自主登录平台,参加在线培训学习。

二、使用方式

(一)登录方式。从业人员通过“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实名登录,进入在线培训板块即可参加学习。

(二)学习内容。培训内容涵盖国家、省、市房地产经纪与住房租赁管理法规政策、业务操作流程与风险防范、监管系统实操应用、职业道德规范等。

(三)培训次数。从业人员每年可参加在线培训的次数不少于2次,多次不限具体以平台实际开放安排为准。

三、职责分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宣传发动,鼓励和引导从业人员积极使用培训系统开展学习。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组织本机构从业人员登录培训系统参加培训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人员日常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线培训是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规范经纪服务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

(二)广泛宣传。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扩大知晓面,提高参与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