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今年启动第三批历史建筑认定工作,依据《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细则》规定,结合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际,经普查、初选、提出建议名录并由专家进行评审,拟推荐海泊路37号孟氏里院等16处传统风貌建筑作为青岛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现向社会公示。
如对建议名录有异议,请将意见于6月27日17:00前反馈至邮箱qdcsgxc@qd.shandong.cn,或通过电话联系:85721961。
附件1 历史建筑建议名录.docx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