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智能建造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应用工作。
附件: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