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合理有序统筹年度占掘路计划,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因工程建设确需于2025年度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通过平台门户网站(https://scxjsw.qingdao.gov.cn/jcmhqy)应用服务模块中的占掘路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逾期不申报,将不纳入2025年度占掘路计划统筹范畴。
特此通告。
附件1:青岛市占掘路计划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管线建设单位).docx
(联系人:欧阳哲,联系电话:86668802;
平台运维技术人员:孙成苗,联系电话:85660979)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