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拟于2024年11月4日组织开展第十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审核工作。本批次奖补资金申请使用的项目须在2024年10月28日24时前,通过市级监管平台的“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zfzl.qingdao.gov.cn)完成申请,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纳入本批次审核范畴。请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参照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申请使用指南(附件),抓紧进行申报。
附件:青岛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申请使用指南.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