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取消!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措施费,不再计列

2024-03-20

3月15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决定停止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5号),同时调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相关内容,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