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推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信用评价工作落地见效,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消防审验监管机制,现就青岛市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本次信息采集的技术服务机构范围包括:提供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备案抽查现场检查等消防审验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
二、信息采集内容
本次采集的信息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注册登记(备案)信息,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类型、已完成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等信息,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等情况,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学历、职称、履历、执业资格等信息。
守信信息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市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情况。(具体见《办法》)
失信信息主要包括:在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信息等失信行为信息。(具体见《办法》)
三、信息采集形式
基本信息和守信信息按照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地属地管辖原则采集,失信信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管辖原则采集。注册地非山东省的外省技术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由企业首次入青项目所在地管辖原则采集。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负责注册地在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技术服务机构和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的采集、核实与录入工作。其他各区(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依职责做好相关采集、核实与录入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省信用评价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服务机构)》(附件3)将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录入系统。技术服务机构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与相关部门咨询(咨询方式见附件2)。
四、信息采集时间节点
本次信息采集分阶段进行。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31日前,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基本信息的系统录入,主管部门完成审核;
4月1日至6月30日,各技术服务机构启动并完成2025年度守信信息的系统录入,主管部门完成2025年度失信信息的录入及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的审核。
后续新入市场的技术服务机构第一时间完成基本信息的系统录入,主管部门随年度更新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信用评价信息采集工作,准确及时的填报基本信息及守信信息,填报内容务必详实有据。
(二)各区(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应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引导,在本辖区内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机构务必全数纳入信用评价工作体系,引导全行业树立“质量为本、信用至上”的执业理念。
(三)信息采集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